標題: Re: [新聞] 陸「勞動合同法」修正 約聘工2年強制轉正
時間: Mon Jun 25 09:04:39 2012
看了推文
真覺得好笑又無奈
請各位同志自己憑良心想想
這麼保護勞工的勞動合同法
執行的狀況如何呢?
外資企業是不是乖乖執行呢? 乖乖執行後是不是沒事還要被員工告?
然後貴國本國行業又有多少老闆把這些放在眼裡呢?
特別是這些員工敢大聲說話嗎?
要不我們來說說民工吧,請問有多少比例的民工享受勞動合同法保護?
請問有沒有5%?
請問有沒有【法令訂定得那麼齊全,可是實際上卻只適用在外資企業】的八卦阿~
※ 引述《davidex ((  ̄□ ̄)/喔~~喔喔~~喔)》之銘言:
: 陸「勞動合同法」修正 約聘工2年強制轉「正」
: 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林茂仁/綜合報導】
: 2012.06.25 03:07 am
: 陸「勞動合同法」。
: (本報系資料庫)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本周舉行第27次會議,會議中將首次審議「勞動合
: 同法」修正案草案,據透露,該修正案擬對勞務派遣進行修改,未來勞務派遣工作滿2年
: ,擬轉為正職員工。
: 中廣網報導,所謂勞務派遣是指,A公司雇用員工後,派遣到B公司工作。「勞動合同法」
: 對此有過明確的界定,可是隨著勞動派遣成為一種廣泛的用人方式,有關勞動派遣的糾紛
: 和負面新聞也越來越多。
: 勞務派遣明確規定,只能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交替性工作崗位上,但是很多崗位,像醫
: 生、銀行都有大量勞務派遣員工的存在。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更多。
: 「勞動合同法」在2008年實施後,中國勞務派遣工數量激增。全國人大常委兩次專題調研
: ,都把勞務派遣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。
: 檢查組在調查中發現,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中存在被濫用的問題,一些用工單位在主營業
: 務崗位上長期使用勞務派遣人員,勞動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、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等問
: 題。
: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說,不符合規定的濫用勞務派遣,容易引起用工混
: 亂,一般情況下,勞資雙方就是指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,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下
: ,就在勞資雙方之間增加了勞務派遣機構,這就形成了三方勞資關係。這樣一種有勞動沒
: 有關係,有關係沒有勞動的體制就造成勞資雙方關係的複雜化,也造成了法律關係的模糊
: 化。
: 全國政協委員歐成忠建議,法律應該進一步明確規定勞動派遣制度用工範圍,明確定義臨
: 時性、輔助性和交替性。
: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強調,要禁止用人單位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
: 者下屬單位派遣勞動者。還應該對不具備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清查。
: 楊志明說,將規範勞務派遣,並提高市場准入門檻,凡是有一定規模的勞務派遣,都要有
: 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,一定規模的場地和一部分的專業人員。
: 【2012/06/25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: 全文網址: 陸「勞動合同法」修正 約聘工2年強制轉「正」 | 兩岸經貿 | 兩岸台商 |
: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MAINLAND/MAI3/7181254.shtml#ixzz1yks0qRV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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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deann:台灣也差不多 勞基法是寫給大公司作勞動檢查的.... 06/25 09:05
噓 urban:奴隸 06/25 09:06
推 lats:不可質疑你的蛆烀 06/25 09:06
推 urban:台灣的勞工就是被奴役心態太重 06/25 09:09
→ Iori5566:你不知道鬼島勞工奴性超重的嗎? 06/25 09:10
推 leeyuanchan:國德法美日韓港台 台商在當地人的評價名列最後一名 06/25 09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