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qwer1988 (ntustfuture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新聞] 婦穿越馬路被撞死 子女判賠肇事者
時間: Mon May 28 08:59:12 2012
東森新聞 – 2012年5月28日 上午8:40
桃園一名72歲的老太太前年違規穿越快車道,被騎重機的騎士不幸撞死,由於機車騎士也
摔車受傷,當時老太太的五個兒女和機車騎士互告賠償,但法院認定老太太當時穿越馬路
,已經侵犯路權,騎士過失較小,因此判決老太太的兒女,要賠償騎士73萬元,變成老太
太被撞死,子女還要賠償肇事者,讓家屬非常氣憤,無法接受。
想到自己的老媽媽被機車騎士撞死,但是卻拿不到任何賠償,反而被法院判決,需要賠給
肇事的機車騎士73萬多元,覺得實在不合理。遭撞婦人女兒陳小姐:「我媽媽好好一個人
被撞死,還要賠錢,有天理嗎?」回到事發現場,中壢市延平路中間有人行路橋,不過有
的民眾懶得爬樓梯,就會自行穿越馬路。2010年七月三號晚上,72歲的陳姓老婦人就是因
為沒有走天橋,也沒有走前面路口的斑馬線,直接穿越馬路,遭到一名騎著重機的鐘姓騎
士迎面撞上,傷重送醫不治。
但是家屬向肇事的機車騎士索賠,想要和解,卻沒有共識,因為摔車的騎士認為自己受傷
,也是受害人,法官審理後認定,騎士並沒有酒駕或超速,加上老婦人沒有遵守路權,穿
越馬路違規在先,過失責任比較大,才會罕見出現被撞死還要賠錢的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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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11.248.72.166
推 kyowinner:GJ 05/28 09:00
→ jarry1007:怎麼這次沒有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的天條出現? 05/28 09:01
推 x18999zero: 05/28 09:01
推 mercury1011:OP 05/28 09:01
推 pcpcpcpcpcpc:法官英明! 05/28 09:01
推 jackie60728:善良與正直回來了 05/28 09:01
→ OrzOGC:水啦.這種人死愈多愈好啦 05/28 09:02
推 eipduolc:GJ 05/28 09:02
→ tenka92417:如果還是以前的無過失責任制機車騎士不管怎樣都要賠.. 05/28 09:02
→ tenka92417:騎士沒酒駕沒超速還要他賠償才叫沒道理咧... 05/28 09:03
推 Barry911:溫馨... 05/28 09:04
- May 28 Mon 2012 09:05
[新聞] 婦穿越馬路被撞死 子女判賠肇事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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